金融机构再融资方式及影响
作者:DHD consulting Team 日期:2008年6月
再融资是相对于IPO而言的再次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以及发行可转换债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直接融资。目前,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可运用的再融资方式有:定向增发(也叫私募再融资)、公开增发、配股和发行可转换债等。这几种再融资方式的对比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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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 |
要点 |
详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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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点 |
程序相同 |
都是在核准制框架下,由证券公司推荐、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价格、证监会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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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相同 |
都对净资产收益率有最低的要求,且投资者都要以现金方式认购,强调同股同价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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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点 |
融资条件不同 |
净资产收益率要求:发行可转债的要求最高,增发要求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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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前是否有现金分红:发行可转债对现金分红的要求比发行新股要严格。对于最近三年未分红派息但能给予合理要求的,原则上仍可配股或增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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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间隔:增发和配股要求距前次发行至少应间隔一个会计年度,而发行可转债就没有时间间隔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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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成本不同 |
可转债融资成本最低(可转债的利息率较低且债息税前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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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效果不同 |
融资规模:增发融资规模最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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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定价:可转债发行定价稍高,增发次之,配股略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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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二级市场的影响:增发是短期利空,长期利好;牛市时配股往往起到助涨作用, 熊市则会起到助跌作用;而可转债有利于带动二级市场走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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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后续经营压力:增发和配股有摊薄作用,但可补充公司资本金,风险较小;而发行可转债则需考虑到期未转换债券的还本付息问题, 财务压力较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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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增发对控制权稀释较配股更为明显;配股对控制权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可转债对股权的稀释是逐步的,其最终对股权的稀释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
目前,在我国最受青睐的再融资方式是增发。根据有关统计,2006年全部A股市场共有58家企业实施增发,发行210.76亿股,募集资金1043.10亿元。而2007年全年则有175家公司实施了增发,发行期高达322.43亿股,募集资金3374.47亿元,比2006年全年增发募资总量增长了两倍多。一时间,增发新股简直成了企业业绩增长的一个支撑论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计,在我国采取增发再融资的上市公司主要集中于三个行业:制造业(金属、机械仪表)、金融业(包括保险业)、房地产业。今年,以中国平安为代表的金融业增发再融资事件让人印象深刻。一方面,中国平安的融资时机恰值我国货币政策从紧,货币供应吃紧,证券市场信心不足。另一方面,融资规模达1600个亿,创下A股有史以来之最。由于股权融资成本低,且属于上市公司自有资本,平安之举不由地被人们将其与“恶性圈钱”联系在一起,公司形象大跌。2008年1日21日,再融资1600亿元的消息一出,其A股和H股双双大跌,引发上证指数当日便狂跌266.07点。广大股民甚至认为中国平安就是破坏股市稳定的罪魁祸首,并将其比作法西斯。随其后,浦发银行也发出增发消息,其增发规模虽然比平安要小得多,但结果不无相似之处——浦发股票大跌,并拖累整个银行板块。
DHD consulting Team(北京多慧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认为,金融机构再融资的一般目的在于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收购整合业内资源,本身并非恶意。但是,在市场低迷的环境下,大规模的再融资容易让投资者质疑“恶意圈钱”。因此,金融机构在进行再融资选择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外在环境,明确融资目标,选择合适的再融资方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适合的融资规模,让广大的投资者们心里有数。否则,不仅自己的公众形象受损,对整个资本市场也是极大的破坏。